农村白事简办九条
为革除丧葬陋俗,减轻村民负担,引导群众在殡葬活动中文明节俭治丧、节地生态安葬、绿色低碳祭祀,推动形成“厚养薄葬”、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,促进乡村移风易俗、和美善治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订本指引。
1.倡导规范场地治丧,维护公共秩序。鼓励在乡镇政府、村委会指定的治丧场所治丧。确需在自家场地治丧的,应遵守相关规定,不得妨碍邻里。反对占用公共场所和主次干道,避免妨碍公共秩序和他人通行。
2.倡导文明环保仪式,摒弃低俗迷信。提倡播放哀乐(音量不妨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,晚21:00至次日早8:00停止播放)、鞠躬默哀、敬献鲜花、佩戴孝章(或袖章)等文明简约治丧仪式。反对聘请乐队开展封建低俗表演,反对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法事、道场等仪式活动,避免在治丧过程中宣扬迷信、借机敛财、噪音扰民。
3.倡导缩短治丧时间,提升办事效率。提倡3天内办完丧葬事宜。反对长时间停柩治丧。
4.倡导勤俭节约办宴,杜绝铺张攀比。宴席标准务实节俭(单桌建议200—400元),不使用高档烟酒,总量控制在20桌以内。反对大操大办、盲目攀比和铺张浪费。
5.倡导礼金适度从简,减轻人情负担。提倡“清新简约”人际关系,礼金标准遵循自愿适度原则,建议不超过300元(具体可由村居红白理事会协商制定)。反对盲目攀比和“人情消费”,减轻随礼负担。
6.倡导文明简约出殡,保障交通顺畅。提倡亲朋好友陪伴、简易文明出殡,送葬车辆(除灵车外)不超过5辆。反对抛洒纸钱、吹号奏乐、跪拜开路等增加群众负担、妨碍公共秩序、污染环境、影响他人的出殡形式。
7.倡导节地生态安葬,规范墓地建设。选择农村公益性公墓或乡镇政府、村委会指定的区域集中安葬。安葬骨灰的单体墓位、合葬墓位占地面积分别不超过0.5平方米、0.8平方米;安葬遗体的单体墓位、合葬墓位占地分别不超过4平方米、6平方米;墓碑高度不超过地面0.8米。反对墓位周围硬化或建设拜台、围墙、栏杆等附属物,反对乱埋乱葬、骨灰二次装棺。确无集中安葬设施的,要以生态方式安葬。
8.倡导绿色安葬理念,回归自然本源。崇尚回归自然,倡导树葬、花坛葬、骨灰撒散、深埋不留坟头和以树代碑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。禁止修建活人墓、豪华墓、硬化大墓。
9.倡导低碳文明祭祀,摒弃陈规陋习。提倡采用敬献鲜花、植树绿化、踏青遥祭等环保方式缅怀故人。反对焚烧纸钱、燃放烟花爆竹、焚烧低俗纸扎祭品等祭祀行为。
你所处的位置: